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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发现冒用我公司印章行为的声明

发布日期:2025-03-06查看:

      近期接到举报,有单位和个人假冒山东高速路桥国际工程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“我公司”)的名义,以伪造、私刻我公司公章的形式,冒用我公司名义对外招聘劳务人员、签署劳务合同。该行为严重损害了我公司的合法权益及企业形象,我公司将通过法律途径予以追究。同时,提醒相关方,谨防上当受骗,如通过非官方渠道被骗产生损失的,责任自负。

      在此,我公司严正声明如下:

      一、凡是伪造私刻我公司公章、法人章盖章的公文、合同、授权书以及所有文字材料,我公司概不认可,一切法律责任由行为人自行承担。

      二、针对上述不法行为,我公司已报警,要求相关不法人员立即停止违法行为,并采取措施消除已产生的影响。

      三、我公司对外联络用章,仅有在公安机关备案的合法印鉴行政公章一枚、合同章一枚,该两类印章均保存在我公司,公司对外经营管理活动文件,均须加盖我公司上述合法有效印鉴(仅限于在公安机关备案的行政公章、合同章),并经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方发生法律效力。

      特此声明!


山东高速路桥国际工程有限公司

2025年3月6日